王华儿被那一阵阵红光刺的睁不开眼睛,待眼前稍微清明一点,看清红珠的样子,头皮登即发麻,血霞珠,黎粟真是豁了老婆本了。
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荆星眼前发亮,他不认识,但却知道此物肯定是个好东西。
黎粟鄙视的瞅他一眼,冷哼道:“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,这是血霞珠,世上绝对仅有,天地间再也找不出第二颗。”
“得得得。”荆星看不惯他这磨磨唧唧的性格,右手食中两指紧插左手摊平的掌心,“你不要吹嘘,只需要介绍此物功效便可。”
什么叫吹嘘?这是事实好不好?黎粟真是气的要死。
“中具百年霞光之彩,蕴含天地力量,关键时刻可以救命三次。”
“为什么是三次?”
“此物神奇奥妙,使用时所释放的威力极大,正因为如此,其中的霞光力量只够三次的用量,用一次少一次,当能量耗尽,它就和个装饰品没什么区别了,所以,不到关键时刻切不能轻用。”
黎伯话语中满含慎重之意,是要提醒两人,不管最后谁拿到了这东西,都要小心的使用,这宝物实在是太珍贵了。
黎伯得到了这宝物之后,本想自己私藏,恰好孙儿黎粟出生,可爱异常,心生欢喜,便送给了他,谁知道今天他竟用来当成赌注了,早知道他是个败家子当初说啥都不会给他。
完全的了解了血霞珠的特点后,荆星不客气的点点头道:“我知道了,以后一定会小心使用的。”
黎粟脸色一沉,见过脸皮厚的,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,这比赛还没有开始呢!他就先喧宾夺主的自夸了。
演武场上,成千上万的观众情绪如同浪潮般一波又一波的起伏着,一会涨,一会落。
青春期的姑娘们尖叫不止,眼冒红心的望着平常这些只有在睡梦中才能见上一面的家族子弟们,心都提到了一处。
北冥雷霆、王飞云、荆天清、北冥雨,四大天才荣幸的分担了三分之二人的目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