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天下午,默默念过一番咒语之后,他的意念之中出现了一支闪闪发光的笔,这就是孔雀公主所说的灵气之笔。

修炼出这支笔,小钻风竟然仅仅用了七天时间。

其速实在令人惊诧。

只要用这支笔在意念中画出自己想要的模样,就能实现千变万化。

孙悟空会七十二变,二郎神杨戬会七十三变,总是有限。但学会了画皮之术的小钻风,则是变化无穷尽。

一切只因他体内那无与伦比的纵横之力。

这股纵横之力,是强大如杨戬和孙悟空都没有的。

小钻风变化成的第一个样子,是前世的模样,二十岁的大学生,罗奚,从身材到相貌,几乎完全一样。

由于对当今朝代的服饰样式不甚了解,他干脆画了一身自己最喜欢的蓝色全棉翻领,左胸绣有花花公子标识的秋季套装休闲服,整个人显得洒脱不羁,风流倜傥。

再加上一张五官端正、棱角发明的脸,简直…帅呆酷毙。

孔雀公主第一眼看到小钻风,就愣住了。

呈现在这个少年身上的阳刚之美,岂是那一心向佛有些阴柔之气的唐僧所能比拟的?